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巩固深化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成果,进一步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促进全校基层党建工作各项目标任务落实,经研究,现就开展2023年度基层党组织党建工作考核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核对象
各二级党组织及所属党支部
二、时间安排
2023年12月下旬
三、考核形式
述职评议考核(含现场述职和书面述职)与日常考核、实地考核相结合
四、考核内容
(一)二级党组织述职评议考核内容
以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为主线,重点围绕贯彻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普通高等学校基层组织工作条例》精神,聚焦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贯彻上级党组织和学校党委关于基层党建工作部署要求,落实基层党建工作责任,为学校各项事业发展提供坚强政治、思想和组织保证。突出考核各二级党组织围绕中心抓党建,抓好党建促发展的情况。内容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上年度述职评议考核中自己查摆、以及主题教育、学校巡察、督查中反馈的基层党建工作问题整改情况;
2.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湖南省第十二次党代会精神和学校第四次党代会精神,巩固深化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成果,强化政治理论学习,组织开展中心组学习、教职工政治理论学习与领导班子主题教育专题民主生活会情况。
3.贯彻《中国共产党普通高等学校基层组织工作条例》,教学院落实两个议事规则情况;持续推进所属党支部整建提质专项行动,提高发展党员质量,尤其是在优秀中青年教师中发展党员和教学院在低年级学生中发展党员情况。
4.落实党委“作风建设年”的工作部署,开展作风建设的工作成效。
5.加强安全教育与管理,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平安校园建设、网络安全责任,督促领导班子成员履行“一岗双责”等情况。
6.加强对思政工作的领导,推进三全育人工作,重视课程思政建设,重视辅导员队伍建设,加强对统战、民族宗教及群团工作,组织开展群团活动、党建带团建工作情况。
7.按照学校乡村振兴工作的部署安排,开展“结对帮扶”等服务乡村振兴情况。
8.落实党组织“对标争先”建设计划,推动党建与业务工作深度融合,开展“创亮‘党建+’”、“一院一品”、“一月一课一片一实践”、“走找想促”等活动,持续推进“我为群众办实事”等情况;以及通过党建工作创新做法与经验,推动本单位事业高质量发展情况。
(二)党支部述职评议考核内容
党支部按照“五化”建设标准,围绕“对标争先”重点任务开展工作情况。
(三)党建工作日常考核、实地考核内容
1.教学院二级党组织
按照《湖南文理学院教学院2023年度综合考评指标体系》党建部分内容(见附件1),结合日常工作情况,对教学院二级党组织(含所属党支部)进行考核。
2.机关党委和离退休工作处党委
按照《湖南文理学院2023年机关教辅单位综合考评指标体系》党建部分内容(见附件2),结合日常工作情况,对机关党委、离退休工作处党委所属支部进行考核。
五、考核步骤
(一)开展自查
各基层党组织要针对考核内容,认真梳理分析、广泛听取意见,深入调研了解本单位基层党建工作情况,特别是问题整改情况、工作推进情况、当前存在突出问题以及基层党组织和党员群众期盼要求。在此基础上,针对考核重点内容填写自查评分表。
(二)述职评议考核
1.二级党组织
(1)现场述职
由学校党委组织部负责组织,被考核的二级党组织依据评议考核内容,采用现场述职(PPT展示、8分钟内)、现场测评的方式进行,测评顺序采取抽签方式(抽签时间另行通知)。
①评议考核时间、地点
时间:二级党组织现场述职评议时间为2023年12月26日下午2:30(如有变化,另行通知)。
地点:图书馆二楼报告厅
②参加述职大会人员
学校党政班子成员、全体副处级以上干部(含挂职干部)、芙蓉学院副系主任。
③参加测评人员
学校党政班子成员、二级单位主要负责人(含主持工作)。
(2)书面述职
进行书面述职的二级党组织要在自查基础上,认真总结一年来本单位党建工作情况,可以从“主要做法及成效、存在的主要问题及原因分析、下一步工作打算”三个方面来展开,述职报告不超过4000字,其中问题和打算不少于1500字。
2.基层党支部
按照《湖南文理学院基层党支部年度考核实施办法(试行)》,由各二级党组织组织所属党支部书记开展“双述双评”工作。
(三)日常考核
学校基层党建工作相关考核部门按照党建考核指标体系结合日常了解,分别给出对应评分。
(四)实地考核
学校党委将成立5个调查核实组,分别由党政办、组织部、宣传统战部、纪检监察处、教师工作部、保卫部、督查与评估处等相关部门人员组成。根据综合考评指标体系中党建部分内容(见附件1、附件2),结合日常了解,采用“四不两直”的方式进行实地调查核实。
1.实地考核时间:2023年12月27日-29日
2.实地考核步骤
(1)查阅原始材料。工作小组根据考评指标,分别对各自所负责的工作内容逐项查看原始材料进行核实。
(2)随机走访和访谈。工作小组根据考评指标,随机抽查党支部,实地查看支部活动场所,访谈部分处级领导干部、支部书记、师生党员和群众代表。
(3)确定核查情况。工作小组根据实地核查情况,在《实地调查核实操作表》(见附件3、附件4)上列出存在的主要问题,被核查党组织需签字认可。
(4)量化评分。各相关考核部门对所负责的工作内容,结合工作小组提供的实地调查核实情况,填写《实地调查情况汇总表》并进行量化评分。
(5)公示公开。各相关考核部门,对所负责的工作内容日常考核和实地考核结果,在一定范围内予以公示。
六、考核结果评价
学校党委综合述职考核、日常考核和实地考核等情况,对各基层党组织进行综合评价。评价结果运用按照学校有关规定执行。
综合评价排名靠后的相关二级党组织,将进行谈话提醒或组织约谈。
七、工作要求
1.请各二级党组织和机关党委所属支部于12月20日前将自查评分表电子版报送学校党委组织部,邮箱149254200@qq.com。
2.学校各基层党组织要梳理分析自己查摆、调查核实、综合评价指出的问题,制定整改落实方案,列出问题清单、整改清单,明确整改措施和时限,逐项研究措施、抓好整改落实。党委组织部、纪检监察处、督查与评估处等有关部门将对照清单,采取随机抽查、集中督查等形式,对整改情况进行跟踪督查,确保整改事项落到实处。
中共湖南文理学院委员会组织部
2023年12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