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关于举办湖南文理学院2021年第一批党员发展对象培训班的通知
    2020-12-21 11:32   审核人:

    关于举办湖南文理学院

    2021年第一批党员发展对象培训班的通知

    各二级党组织(分党校):

    2021年,是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将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认真做好发展党员工作,把更多的优秀分子及时吸纳到党内来,有利于彰显党的强大号召力凝聚力,激励全国各族人民把爱党信党跟党走的政治热情转化为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强大动力。根据中共常德市委组织部《中共常德市委组织部关于印发<2021年全市发展党员指导性计划>的通知》(常组通〔2020〕33号)和《中共湖南文理学院委员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校党字〔2015〕19号)要求,结合我校实际,学校党委组织部、党校决定举办2021年第一批党员发展对象培训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目标

    通过党的创新理论、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知识的学习培训,使发展对象了解入党前应具备条件和应履行程序,系统掌握党的性质、纲领、指导思想、宗旨、任务、组织原则、纪律和党员标准,全面把握党员的义务和权利,引导他们提高思想觉悟,端正入党动机,养成尊崇党章、遵守党纪的良好习惯;充分运用创新理论、权威数据、鲜活事例、生动话语等,讲清楚党中央坚持全国一盘棋、集中统一领导疫情防控的制度优势,讲清楚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牢记人民利益高于一切,在疫情防控斗争中践行初心使命的生动事迹,讲清楚中国助力全球抗疫、推动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的责任担当,帮助发展对象牢固树立为共产主义事业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奋斗终身的信念。

    二、培训对象

    参加入党积极分子培训班并结业,经各党支部讨论通过,报二级党组织审查同意,被确定为2021年第一批党员发展对象。

    三、培训方式

    发展对象培训班由学校党校、二级党组织(分党校)组织实施。采取线上线下相结合的培训方式。

    四、培训内容

    培训分线上课程学习、线下集中授课、社会实践、交流讨论、撰写思想汇报、在线考试六个环节,完成50学时培训任务。

    培训方式

    培训要求及内容

    培训

    课时

    1.线上课程学习

    培训要求:利用湖南文理学院党建学习平台完成线上课程学习。(湖南文理学院党建学习平台使用方法见附件1)

    培训内容:围绕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党史和新中国史教育、党章党规和党的基本知识、理想信念教育、爱国主义教育、党性修养提升、优秀党员事迹学习等内容设置线上课程,课程形式包括专家讲座、主题报告、专题访谈、案例教学等。(具体课程详见附件2)

    24学时

    2.线下集中授课

    线下集中授课由各二级党组织分党校组织实施。教师发展对象纳入各分党校统一管理。

    6学时

    3.分组讨论

    讨论(供参考)

    参训学员结合培训心得和学习实际,围绕“我的入党初心”“如何体现共产党员的先进性”“如何做一名合格的共产党员”“如何理解爱国,你是如何爱国的?”“我身边的战‘疫’故事”等主题进行讨论。

    2学时

    4.社会实践活动

    实践教学(各分党校结合本学院专业特点组织实施)

    2学时

    5.撰写思想汇报

    参训学员结合培训内容和自身学习、工作、生活实际,撰写一篇1500字左右的培训思想汇报上传至学习平台。

    2学时

    6.自学

    自学内容: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党史和新中国史教育、党章党规和党的基本知识、发展对象培训教材

    12学时

    7.线上结业考试

    参训学员在完成线上课程、线上提交思想汇报后参加在线考试,考试内容包括培训课程所学内容及党的基本知识,题型为单选、多选、判断,考试时间为60分钟,满分100分,合格分数为80分。每人有1次线上考试机会。

    2学时

    培训结束后,学校党校根据党建学习平台结业证书,结合线下学习情况进行综合考评,考评合格颁发湖南文理学院发展对象培训班结业证书。

    五、具体安排

    (一)开学准备

    12月23日前确定发展对象名单;各分党校上交6个学时的集中授课安排、2个学时的社会实践安排以及2个学时的分组讨论安排;因时间原因,党校来不及采购培训教材,请各分党校做好教材的调配工作,培训教材请使用2020年下半年党员发展对象培训教材。

    (二)开展培训

    1.培训时间:12月23日-12月31日

    2.主要环节:线上课程学习、线下集中授课、社会实践、交流讨论、撰写思想汇报、在线考试,并获取线上结业证。

    (三)培训总结

    2021年1月6日前分党校上报党员发展对象培训学员信息汇总表(附件3)、党员发展对象培训结业鉴定表(附件4)、交流讨论记录及其他材料。

    六、培训管理

    1.各二级党组织(分党校)要高度重视发展对象培训,认真做好组织、协调工作。所有发展对象必须参加培训,否则不予发展。

    2.各分党校指定专人负责组织学员做好党建学习平台线上报名工作,督促检查学员的线上学习、提交思想汇报、结业考试等各环节。

    3.线下集中授课,学员不得无故请假、迟到、早退,确因特殊情况,必须事先向老师请假,否则视为旷课。各分党校要安排专人负责考勤工作。培训期间,学校党校将不定期进行巡查。

    4.培训结束后,各二级党组织要认真要做好发展对象培训档案的归档工作,及时把发展对象培训班结业证书,学员结业鉴定表、思想汇报贴进学员纪实手册档案中。

    联系人:潘泠竹,QQ:4145314,联系电话:0736-7186255。

    附件:

    1.党建学习平台使用方法(2021年第一批党员发展对象)

    2.2021年第一批党员发展对象培训班培训课程

    3.党员发展对象培训班学员信息汇总表

    4.党员发展对象培训结业鉴定表

    中共湖南文理学院委员会组织部 党校

                                                                   2020年12月21日  

    附件【附件3:党员发展对象培训表格.xls已下载
    附件【附件2:2021年第一批党员发展对象培训班线上培训课程.docx已下载
    附件【附件1:湖南文理学院党建学习平台使用方法(2021年第一批党员发展对象).docx已下载
    附件【附件4:党员发展对象培训结业鉴定表.docx已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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