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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做好2021年第二批发展党员和预备党员转正工作的通知
    2021-04-13 16:03   审核人:

    关于做好2021年第二批发展党员和预备党员

    转正工作的通知

    各二级党组织:

    根据中共常德市委组织部《中共常德市委组织部关于印发<2021年全市发展党员指导性计划>的通知》(常组通〔2020〕33号)精神和学校党委2021年度工作安排,为切实做好2021年第二批发展党员和预备党员转正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2021年,是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将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认真做好发展党员工作,把更多的优秀分子及时吸纳到党内来,有利于彰显党的强大号召力凝聚力,激励全国各族人民把爱党信党跟党走的政治热情转化为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强大动力。全校各级党组织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深刻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党员队伍建设、做好发展党员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中共湖南省委、中共湖南省委教育工委、中共常德市委关于2021年发展党员工作部署要求,切实增强责任感紧迫感,把做好2021年发展党员工作作为重要政治任务抓紧抓实,作为2021年基层党建工作重点任务专题研究部署。同时,加强对发展党员工作的领导和统筹指导,将教育、培训、培养、考察、发展各个环节的措施考虑周全、落实落细,确保发展的数量不少、质量不降、程序不减。按照“控制总量、优化结构、提高质量、发挥作用”的总要求,严格执行《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中共湖南文理学院委员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校党字〔2015〕19号)的规定,把党要管党、从严治党体现到发展党员工作的全过程,坚持计划发展,严格发展标准,重点发展政治立场坚定、品学兼优的中、高年级大学生和高层次人才、高知识群体,努力建设一支信念坚定、规模适度、结构合理、素质优良、纪律严明、作用突出的党员队伍,为不断加强我校党的建设夯实组织基础。

    二、工作任务

    着眼于提高发展党员质量和发挥党员作用,按照2021年第二批发展党员和预备党员转正工作安排(见附件1),有领导、有计划地完成好本次发展党员工作和预备党员转正工作。一是做好发展大学生党员工作。严格按照发展计划在条件成熟的中、高年级学生中发展党员。成熟一个,发展一个。严格落实发展党员程序要求,落实团组织“推优”制度,防止简单用考试成绩、答辩、投票等方式作为吸收党员标准。二是做好高层次人才和高知识群体入党工作。坚持入党自愿原则和个别吸收原则,有计划、有针对性地做好政治引领和思想引导工作,重点在有代表性的高层次专家人才、教授博士和优秀中青年教师中发展党员。三是做好有代表性的少数民族群众和少数民族大学生发展党员工作。确保少数民族党员数量稳步增长。四是做好预备党员转正工作。加强预备党员教育、考察,重点对预备党员政治思想、工作、学习、生活等方面和发挥先锋模范作用的情况进行考察,严格考察标准,把牢“转正关”。

      三、工作要求

    (一)落实领导责任,贯彻上级要求。各二级党组织要按照《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中共湖南文理学院委员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要求,落实领导责任,把发展党员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纳入党建工作目标责任制,作为党建工作述职、评议、考核和党务公开的重要内容。重视在高层次人才、高知识群体、优秀青年教师、留学归国教师中发展党员,对多年未发展党员的教师党支部,要采取有力措施督促改进。二级党组织书记、党支部书记要亲自抓,并加强对专职组织员、组织委员的指导和督促。2021年第二批发展党员工作要严格执行学校下达的本批次发展党员指导性计划(见附件2),不得突破。

    (二)强化培养教育,提高发展党员质量。一是强化责任落实,特别是压实二级党组织书记、党支部书记、专职组织员和组织委员责任,精心挑选培养联系人、入党介绍人,做细做实日常培养教育和考察工作。二是要加强对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教育和考察,充分听取培养联系人意见,完善“三推一定”(群众推选、群团组织推优、党组织推荐,支部委员会确定),确保考察结果更加真实、全面。三是对发展对象进行集中培训(由党委组织部、党校开展集中培训,培训方案另行通知),未参加集中培训或培训不合格的发展对象原则上不发展。四是组织入党积极分子、发展对象对党的“十九大及其系列全会精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及系列讲话精神”、“党章党规”等内容开展多种形式的学习教育活动,引导他们端正入党动机,提高政治觉悟,真正做到思想和行动上入党。

    (三)严格标准与程序,落实发展党员工作要求。各级党组织要牢牢把握提高发展党员质量这个核心,认真落实《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中共湖南文理学院委员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要求,严格发展标准和程序,增强发展党员工作的科学性、规范性。一是始终把政治标准放在首位,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将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作为政治标准的核心内容。要突出思想入党,组织引导入党积极分子、发展对象和新党员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帮助他们不断提高政治觉悟、思想境界,坚持成熟一个发展一个。注重综合素质考察,注重把一贯表现和关键时刻表现、自我评价和群众评议相结合,坚持“八个优先发展”,防止简单把学习成绩作为发展党员的主要条件;二是不折不扣地执行发展党员程序,严格落实谈心谈话、政治审查、组织审批、入党宣誓、按期转正等入党基本程序,从入党积极分子确定、发展对象确定、预备党员接收、预备党员教育考察和转正等关键环节,从严把关、层层负责,重点把好支部大会讨论关、党委审批关和预备党员转正关;三是严格执行发展党员推荐制、培养制、预审制、公示制、票决制、责任追究制等制度,规范细化教育、培养、考察、审查、公示等具体要求,确保程序严谨、手续完备、材料齐全,切实用严格的程序和制度保障发展党员的质量;四是坚持“九个不发展”。

    (四)严肃工作纪律,做好真督实查。各二级党组织及所属党支部要严肃发展党员工作纪律,对发展党员工作中出现的违纪违规问题和不正之风要进行严肃查处。要做好违纪违规发展党员问题的排查工作,对不满18周岁发展入党、入党积极分子培养教育未满一年、政审把关不严、预备期未满提前转正、预备期满未及时转正、发展党员手续不完备、入党材料不全或填写混乱等问题,要逐一认真研究解决;对不坚持标准、不履行程序、超过审批时限和培养考察失职、审查把关不严的党组织及其负责人、直接责任人,要进行批评教育,情节严重的给予纪律处分;对违反规定发展党员的典型案例,要认真查处和及时通报;对违反规定吸收入党的,一律不予承认;对弄虚作假、“带病入党”、近亲属违规入党、违规“异地入党”、“人情党员”等问题或通过其他手段把不符合党员条件的人发展为党员,或为非党员出具党员身份证明的,要依纪依法严肃处理。

    学校党委组织部将加强对全校本轮发展党员和预备党员转正工作的督促检查,对违反本通知规定的典型案例进行查处。

    附件:1.2021年第二批发展党员和预备党员转正工作安排

     2.2021年第二批发展党员指导性计划

                                           中共湖南文理学院委员会组织部

                                                                           20214月13

     

    附件【附件2:2021年第二批发展党员指导性计划.docx已下载
    附件【附件1:2021年第二批发展党员和预备党员转正工作安排.docx已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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