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页面上的内容需要较新版本的 Adobe Flash Player。

获取 Adobe Flash Player


八项纪律将约束管理人员行为规范
类别:干部管理 点击数: 录入时间:2014/04/24
    4月23日下午,机关职能部门、教辅单位负责人以及各党总支(直属支部)书记在工会会议室召开会议,集中学习了《湖南文理学院管理人员文明行为自律公约》(以下简称公约)。校党委书记李民出席并讲话,副校级督导、工会主席刘孟初对《公约》进行了解读,学科建设处处长、机关总支副书记朱强主持学习。
与会人员学习《公约》
 
李民讲话
 
刘孟初解读《公约》
 
    李民强调,管理人员文明办公,是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具体要求。高校是社会文明的发源地,管理岗位作为学校的服务窗口,管理人员要提高认识、统一思想,严格要求,带头文明办公,将我校党的群众路线教育活动推向深入。李民还要求,各单位要尽快组织学习,尽快将《公约》挂在网上、钉在墙上、记在心上,落实在行动上。
 
    《公约》从工作纪律、个人形象、办公环境、安全理念、服务意识等八个方面对管理人员的行为规范进行了严格的约束。学校相关部门将对照《公约》的纪律规定,不定期地对各管理单位、管理人员进行抽查,若有违反《公约》行为,学校将给予一定的处罚。

 


 

通讯地址:湖南省常德市洞庭大道3150号 邮编:415000 主办单位:中共湖南文理学院委员会组织部
 电话:0736-7186255 E-mail:zuzhibu255@163.com Copyright©2013湖南文理学院组织部、党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