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持组织部全面工作,配合做好党校工作,具体职责如下:
1.负责组织制定中长期工作规划、年度计划和具体措施。
2.负责学校和中层领导班子建设及个人事项报告等工作。
3.负责处级和科级干部的培养、选拔、交流调整和任免等工作;
4.负责处级干部个人事项报告、出国(境)审批、企业(社会组织)兼职管理、干部年度考核、干部统计分析以及干部来信来访工作。
5.负责基层党组织机构设置和换届选举工作,指导、督促基层党组织开展党的思想、组织、作风、反腐倡廉和制度建设工作。
6.负责并指导基层党组织做好发展党员工作,搞好入党积极分子教育培训、党员教育管理与服务工作。 7.负责宣传和落实党的人才政策,做好人才服务工作;配合做好选调生和大学生村官的选拔、考察、审核和追踪调查工作。
8.按学校党委要求做好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主体责任工作。
9.按上级党组织和学校党委要求,组织开展党建专项活动;组织做好党建理论研究工作。 10. 负责乡村振兴办公室全面工作。
11.负责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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